标记重捕法(标记重捕法标记物要求)
本文目录一览:
- 1、标志重捕法
- 2、标记重捕法是什么?
- 3、标志重捕法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 4、标记重捕法
标志重捕法
标志重捕是很有些讲究的
1捕捉的工具很多,都很特殊,要保证不能影响捕捉动物以后的生长.这会造成误差(如电鱼,陷阱,网,夹都要巧妙设计)
2标记方法也是多种多样,同位素饲喂,电子设备,遥控设备,挂环等,也是以不影响动物正常生命活动为准,也要牢固等
3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放回以后,第二次捕捉的时间,要不长不短,时间短了没充分混合,数据不准确,个别书上说长了会由于出生率,死亡率,迁入迁出受影响,这一点我认为是错误的,从出生死亡的角度说,对数据的准确性应无影响,从迁入迁出来说,也无影响,这些刚好是反映了最真实的种群数量特征,因为我们计算的是第二次捕捉那一刹那的时间的种群数量.有时间我设计个题目呵,同过计算会体会到我的意思的.时间长了理论上不会有影响,但不能过长,长过动物正常寿命是不行的.
最后,你提的问题是肯定是有意义的,而且在做标记的时候是必须要考虑的.
4在计数的时候,无论老幼,有一个算一个的,这也是要点.当然,如果只是统计不同发育时期的个体数量,那就另有约定,无论如何这也是要约定在先的,甚至样方法也一样,压角,压边的生物体怎么算,都要在设计的时候约定出来.
标记重捕法是什么?
标记重捕法,在被调查种群的生存环境中,捕获一部分个体,将这些个体进行标志后再放回原来的环境,经过一段时间后进行重捕,根据重捕中标志个体占总捕获数的比例来估计该种群的数量。
是种群密度的常用调查方法之一,适用于活动能力强,活动范围较大的动物种群。
注意事项
1、选择的区域必须随机,不能有太多的主观选择。
2、对生物的标记不能对其正常生命活动及其行为产生任何干扰。
3、标记不会在短时间内损坏,也不会对此生物再次被捕捉产生任何影响。
4、重捕的空间与方法必须同上次一样。
5、标记个体与自然个体的混合所需时间需要正确估计。
6、对生物的标记不能对它的捕食者有吸引性。
标志重捕法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理论计算公式:N=M×n/m。 说明:
1.完全随机选择一定空间进行捕捉,并且对被捕捉对象进行标记。 标记个体为M。
2.在估计被标记个体完全与自然个体完全混合发生的时间之后,回到步骤1捕捉的空间,用同样的方法捕捉。 捕捉数量为n。
3.被捕捉个体中被标记个体为m。
标志重捕法注意事项
1、选择的区域必须随机,不能有太多的主观选择;
2、对生物的标记不能对其正常生命活动及其行为产生任何干扰;
3、标记不会在短时间内损坏,也不会对此生物再次被捕捉产生任何影响;
4、重捕的空间与方法必须同上次一样;
5、标记个体与自然个体的混合所需时间需要正确估计;
6、对生物的标记不能对它的捕食者有吸引性。
标记重捕法
取样调查中的两个概念
①样
方: 样方也叫样本,从研究对象的总体中抽取出来的部分个体的集合,叫做样方。
②随机取样: 在抽样时如果总体中每一个个体被抽选的机会均等,且每一个个体被选与其他个体间无任何牵连,那么,这种既满足随机性,又满足独立性的抽样,就叫做随机取样(或叫做简单随机取样)。随机取样不允许掺入任何主观性,否则,就难以避免调查人员想获得调查属性的心理作用,往往使调查结果偏大。
③适用范围:植物种群密度,昆虫卵的密度 ,蚜虫、跳蝻的密度等。
(2)常用取样
①点状取样法
点状取样法中常用的为五点取样法,如图A,当调查的总体为非长条形时,可用此法取样。在总体中按梅花形取5个样方,每个样方的长和宽要求一致。这种方法适用于调查植物个体分布比较均匀的情况。
②等距取样法
当调查的总体为长条形时,可用等距取样法,如图B,先将调查总体分成若干等份,由抽样比率决定距离或间隔,然后按这一相等的距离或间隔抽取样方的方法,叫做等距取样法。例如,长条形的总体为100 m长,如果要等距抽取10样方,那么抽样的比率为1/10,抽样距离为10 m,然后可再按需要在每10 m的前1 m内进行取样,样方大小要求一致。
【拓展资料】
样方法具体步骤如下:
①确定调查对象;
②选取样方:必须选择一个该种群分布较均匀的地块,使其具良好的代表性;
③计数:计数每个样方内该种群数量;
④计算:取各样方平均数。
在调查动物的种群密度时,一般多采用标志重捕法(捉放法)。就是在一个有比较明确界限的区域内,捕捉一定数量的动物个体进行标志,然后放回,经过一个适当时期(标志个体与未标志个体重新充分混合分布)后,再进行重捕。根据重捕样本中标志者的比例,估计该区域的种群总数,可计算出某种动物的种群密度。
标志重捕法的前提是,标志个体与未标志个体在重捕时被捕的概率相等。
在标志重捕法中,标志技术极为重要,在操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终本案件,是指法院的执行案件,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裁定终止本次执行程序。
终本不撤回执行申请,也不是已经执行完毕,而是暂时中止执行。
如果以后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容申请人随时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的通知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