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监督重点对象(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 ))
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党内监督是指监督主体依据《党章》和党的纪律在组织内部通过检查、督促、评价、揭露、举报、处理等方式作用于监督客体,以...,以下是对"党内监督重点对象"的详细解答!
文章目录
- 1、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 )
- 2、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
- 3、党内监督条例监督主体有几种
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 )
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党内监督是指监督主体依据《党章》和党的纪律在组织内部通过检查、督促、评价、揭露、举报、处理等方式作用于监督客体,以保证监督客体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违背党的纪律的一种客观有序的活动。党内监督是这些年来公务员考试的热门话题,同时也是许多文秘人员关注的热点问题,是应用写作比较重视的一个研究对象之一。一、搞好党内监督要求确立党员本位原则搞好党内监督,要求确立党员本位的原则,这是我们党以人为本发展观在党的建设领域应用的生动体现。可以说,以人为本在党内的反映和要求,就是以党员为本,确立党员本位的原则,因为全体党员是实施党的实践活动的主体。比如,党内 “询问和质询制度”“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制度”,是党内监督十分重要的制度规定,要真正发挥这两项制度的作用,就要使全体党员都能参与这两项制度活动,如果把广大党员拒之门外,就会大大削弱这两项监督制度的有效性。二、搞好党内监督要求党务活动公开透明搞好党内监督,必须建立在对属于监督范围内的人和事有清楚了解的基础上。实行党内监督,需要党内生活和党务活动的公开性、透明度。我们党的党内监督,必须也只有在公开透明的条件下才能有效地进行。因此,有必要强调以公开透明的信息方式,保证党内外群众和相关监督机构获得知情权。可以这样考虑,今后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可以采取一定的形式(如公报、通报、报告等),定时地发布党的工作、党内生活和党务活动的情况。同时,定期举行党员民意测验,对党组织和领导的工作进行评定,供参考改进。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六条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
法律分析: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第六条 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第七条 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党内监督条例监督主体有几种
法律分析:党内监督条例监督主体有六种:①党的各级委员会;②党的各级委员会委员;③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④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⑤党员;⑥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党内监督条例一般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这是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它的颁布实施,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将起到重要作用。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第六条 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第十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听取中央政治局工作报告,监督中央政治局工作,部署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任务。
第十五条 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党委(党组)履行以下监督职责:(一)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各项监督制度,抓好督促检查;(二)加强对同级纪委和所辖范围内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检查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三)对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党委委员,同级纪委、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四)对上级党委、纪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