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的有哪些(收入类纳税调整项目)

2024-02-06 10:58:27次浏览条评论

法律分析: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应当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的应付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 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以下是对"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的有哪些"的详细解答!

文章目录

  • 1、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的有哪些
  • 2、收入类纳税调整项目
  • 3、政府补助在增值税表中怎么填
  • 4、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的审核

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的有哪些

法律分析: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应当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的应付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 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所称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权益兑价支付等货币支付和非货币支付。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所称到期应支付的款项,是指支付人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应当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的应付款项。

收入类纳税调整项目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 1.视同销售收入2.接受捐赠收入3.不符合税收规定的销售折扣和折让4.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5.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收益6.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损益7.特殊重组8.一般重组9.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10.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11.境外应税所得12.不允许扣除的境外投资损失13.不征税收入14.免税收入15.减计收入16.减、免税项目所得17.抵扣应纳税所得额18.其他 二、扣除类调整项目 1.视同销售成本2.工资薪金支出3.职工福利费支出4.职工教育经费支出5.工会经费支出6.业务招待费支出7.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8.捐赠支出9.利息支出10.住房公积金11.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12.税收滞纳金13.赞助支出14.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15.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16.与未实现融资收益相关在当期确认的财务费用17.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18.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19.加计扣除20.其他 三、资产类调整项目 1.财产损失2.固定资产折旧3.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4.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5.无形资产摊销6.投资转让、处置所得 7.油气勘探投资 8.油气开发投资9.其他

政府补助在增值税表中怎么填

政府补助在新《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多张表中体现,一部分在《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20)反映,一部分在《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40)反映,还有可能在《资本折旧摊销调整表》(A105080)出现。且这几种表中的纳税调整信息都要关联到《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中并最终反映到主表。 一般企业收到政府补贴收入后轩荣财务在这方面的人员表示: 应按以下情况填写年度申报表(1)如果收到的政府补贴收入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时,则需填写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第20行"政府补助利得"及A105040《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 涉及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费用不能税前扣除,需根据情况填报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24行"(十二)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第25行"其中: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 涉及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资产,其折旧、摊销额不得税前扣除,需要填报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对应行次进行调整。 涉及不征税收入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应计入本年应税收入的金额,填报A105040《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第6行14列"应计入本年应税收入金额"。 (2)如果收到的政府补贴收入不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需要根据情况选择填报A105020《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的第9行"三、政府补助递延收入"、第10行"(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第11行"(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行次。

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的审核

这就是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地方,需要做纳税调整。会计制度采取的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而税法规定据实确认应税收入实现原则。目前有些公司会存在跨期收取费用的问题。例如物业国税经常跨期收取房租费,按照租赁合同规定在2008年10月收取2008年10月至2009年3元的房租费,发票与合同度注明房租缴费期限。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9条第2款规定,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因此,从2008年起应该按合同约定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房租租金收入,只要合同有约定收款日期,无论约定收款期市否收到款项,都要确认收入。不在按原税法规定的权责发生制,即按照租金收入的相应归属期间确认收入。

所以,按照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业务、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业务销售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等“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和会计制度确认的收入。而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税收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确认的应纳税收入,即: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业务销售收入,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至于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符合条件小型微利企业税率减按20%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秦可卿人物形象分析(秦可卿人物形象是什么) 金城武是哪国人(为什么不承认金城武是日本人)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