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参人员是指哪些人(国家对两参人员政策)
法律分析:两参人员(曾在部队服役并参加过作战的退役军人、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和其他涉核岗位军队退役人员)两参人员将纳入优抚对象保障范畴两参人员认定将是全员认定,而不是过去的救助认定。所有两参人员将纳...,以下是对"两参人员是指哪些人"的详细解答!
文章目录
- 1、国家对两参人员政策
- 2、两参老兵是什么意思
- 3、退役士兵两山和两参的区别
- 4、参战人员认定标准
国家对两参人员政策
法律分析:两参人员(曾在部队服役并参加过作战的退役军人、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和其他涉核岗位军队退役人员)两参人员将纳入优抚对象保障范畴两参人员认定将是全员认定,而不是过去的救助认定。所有两参人员将纳入优抚对象保障范畴。两参人员身份认定补充文件将下发,全部发放优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四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普惠与优待叠加的原则,在保障退役军人享受普惠性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结合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和各地实际情况给予优待。
对参战退役军人,应当提高优待标准。
第四十九条 国家逐步消除退役军人抚恤优待制度城乡差异、缩小地区差异,建立统筹平衡的抚恤优待量化标准体系。
两参老兵是什么意思
两参老兵是指1954年11月1日以后、参加过14类战役的退役人员,包括直接参加战斗的人员和作战指挥人员、作战保障人员”,其中,“作战保障人员”是指在作战环境下进行后勤保障的人员。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07]99号)文件精神,民政部门认定的部分军队退役人员范围是目前居住农村的或者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
14类战役包括:解放一江山岛作战;川、甘、青、藏、滇地区平叛作战,包括四川凉茂西地区平叛,西藏平叛(含甘肃、青海、新疆部分地区藏区);炮击金门作战;中缅边境勘界警卫作战;中印边境自卫反击战;“八·六”海战;崇武以东海战;援越抗美作战;援老抗美作战;珍宝岛自卫反击作战;西沙群岛自卫反击作战;中越边境自卫反击作战;“老山、者阴山”地区对越防御作战;南沙群岛自卫反击作战。
退役士兵两山和两参的区别
1、参战退役人员
指的是自从1954年11月1日之后在军队服役并参与过作战的所有退役人员,也就是为祖国统一以及捍卫国家领土完整做出过贡献的人,当然也包括保卫国家安全和参加过军事行动的军人,一般指的是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珍宝岛自卫反击战、援越抗美作战、援老抗美、西沙群岛自卫反击战、南沙群岛自卫反击,同时也包括参加解放一江山岛作战、川甘青藏滇地区平叛作战、炮击金门作战、中缅边境勘界警卫作战、“八.六”海战、崇武以东海战的相关人员;
2、参试退役人员:指的是曾参加过核试验或者其他涉核岗位的军队退役人员,一般指的是参加过核试验效应试验,执行试验保障、参加核爆军事演习、曾在潜艇部队或者核导弹等岗位服役的相关领域,当然、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也包括在内。
两参人员每月补助标准:
国家有关部门作出明确规定,对于那些农村户口或者城镇无业两参退役军人每个月的补助为六百五十元,主要参考依据为《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知,两参人员曾经为保家卫国做出了突出贡献,因此国家给予相应的生活补助,这些都是他们应得的。
参战人员认定标准
是指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中印、珍宝岛、抗美援朝、抗美援寮、保卫西沙群岛在内的参战人员。参战人员的认定就是1954年11月1日以后、参加过14类战役的退役人员,包括直接参加战斗的人员和作战指挥人员、作战保障人员”,其中,“作战保障人员”是指在作战环境下进行后勤保障的人员。参战人员是指按国家兵役法的规定,各方面都符合要求的准战斗人员。两参人员最新认定标准:是指相对全国退役军人而言所有的参战参试退役老兵,即中央八部委9号文件中列1954年以后14次执行作战任务参战的全部老兵都应该享受。今后新的政策方案中,除了原先明确14次执行作战任务的人员为参战人员,又核定660次战斗参与者为参战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四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普惠与优待叠加的原则,在保障退役军人享受普惠性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结合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和各地实际情况给予优待。对参战退役军人,应当提高优待标准。第四十九条国家逐步消除退役军人抚恤优待制度城乡差异、缩小地区差异,建立统筹平衡的抚恤优待量化标准体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五条国家和社会尊重军人、军人家庭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的奉献和牺牲,优待军人、军人家属,抚恤优待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保障残疾军人的生活。国家建立抚恤优待保障体系,合理确定抚恤优待标准,逐步提高抚恤优待水平。第四十六条军人家属凭有关部门制发的证件享受法律法规规定的优待保障。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