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损失(间接损失可以要求赔偿吗)

2024-04-03 09:28:40次浏览条评论

本文目录一览:

  • 1、间接损失包括哪些
  • 2、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的法律规定
  • 3、间接损失的赔偿原则
  • 4、间接损失赔偿的原则
  • 5、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法律规定
  • 6、交通事故间接损失的赔偿原则

间接损失包括哪些

间接损失包括财产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和人身伤害间接损失。犯罪人侵犯到被害人所有的财产或者合同中约定的可以取得的财产,导致被害人未来财产利益在一定范围内的出现相应的损失,不是对财产价值损失的赔偿,而是财产所有人在过程中应当创造的可得利益的损失经营上造成的损失。构成间接损失的可得利益须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是当事人已经预见或应当合理预见的预期利益;

2、必须是未来必然能够得到的利益;

3、必须是直接与违法行为相关联并因之而丧失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三条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的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直接损失是可以直接进行统计的,其中既包括侵犯财产权行为造成的财产灭失或毁损;也包括违约行为造成的财产利益的丧失或耗费;还包括侵犯人身权行为造成的直接财产支出或丧失。间接损失,“直接损失”的对称。又称“消极损失”、“可得利益损失”。是指民事主体因不法行为遭受的可得财产利益的损失。财产损失的一种。构成间接损失的可得利益须符合以下条件:(1)必须是当事人已经预见或应当合理预见的预期利益;(2)必须是未来必然能够得到的利益;(3)必须是直接与违法行为相关联并因之而丧失的利益。对于间接损失的赔偿,大陆法各国的民法规定不尽相同。因一般违约行为或侵权行为造成的间接损失原则上应当全部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间接损失的赔偿原则

间接损失的发生必须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坏有密切的因果关系;必须有证据证明间接损失确已发生;间接损失的赔偿应符合必要性及合理性原则;对于一些经常发生而且显著轻微的间接损失。

【拓展资料】

一、间接损失,"直接损失"的对称。又称"消极损失"、"可得利益损失"。是指民事主体因不法行为遭受的可得财产利益的损失。财产损失的一种。按照大陆法各国的民法理论与实践,构成间接损失的可得利益须符合以下条件:必须是当事人已经预见或应当合理预见的预期利益;必须是未来必然能够得到的利益;必须是直接与违法行为相关联并因之而丧失的利益。对于间接损失的赔偿,大陆法各国的民法规定不尽相同。根据我国法律,因一般违约行为或侵权行为造成的间接损失原则上应当全部赔偿。

二、财物损害的间接损失是指加害人侵害受害人所有的财物,致使受害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这种间接损失有3个特征:一是,损失的是一种未来的可得利益,在侵害行为实施时,它只具有一种财产取得的可能性,还不是一种现实的利益;二是,这种丧失的未来利益是具有实际意义的,而不是抽象的或者假设的;三是,这种可得利益必须是一定范围的,即损害该财物的直接影响所及的范围,超出这个范围,不能认为是间接损失。

三、"间接损失是违法行为对处于增值状态中的财产损害的结果"。处于增值状态的财物是指正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以生产、经营资料的面目出现的财物。没有处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财物不会发生增值。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资料并不创造价值,同样,处于增值状态的财物本身也并不会增值。增值状态的财物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只把原有的价值转移到生产、经营的成果当中。创造增值的人,是与该财物结成一定的生产、经营关系的人。因此,间接损失产生的机制,是不法行为破坏了生产者、经营者与作为生产、经营资料的财物构成的生产、经营关系中的物质条件,使生产、经营者(即受害人)不能正常地利用这一生产、经营资料进行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了可得利益的减少和丧失。对财物损害的间接损失的赔偿,不是对该财物价值损失的赔偿,而是对该财物的所有者利用该财物在经营中应创造出但因遭受损害而未创造出的新价值这种损失的赔偿。对间接损失的赔偿,赔偿的是人的损失,而不是物的损失。

四、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是指加害人侵害受害人的人身权利,致使受害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它同样具备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的三个特征,所不同的是,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是由于侵权行为侵害财产权利而造成的间接损失,而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是由于侵权行为侵犯了人身权利,诸如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等等而造成的间接损失。这种间接损失与人身损害造成的直接损失的区别是,前者是未来的可得利益的减少。例如因健康权受损害不能参加劳动而少收入的工资等。后者则是现有财产的减少,如因人身损害支出的医药费等。

间接损失赔偿的原则

间接损失是赔偿。间接损失是指加害人侵害受害人,致使受害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在我国民法规定中,一般实行填补原则,即赔偿应当填平损失,损失既包括直接损失,也包括间接损失。在合同责任中,违约者既要赔偿直接损失,也要赔偿间接损失。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法律规定

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直接损失又称为积极损失,是指受害人现有财产的减少,也就是加害人不法行为侵害受害人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利,致使受害人现有财产直接受到的损失。例如财物被毁损而使受害人财富的减少,致伤、残后受害人医疗费用、护理费用的支出等等,都是直接损失。

间接损失又称消极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即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侵权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包括:可得的财产之法定或天然孳息的丧失、可得利润的丧失、可得工资奖金的丧失、可能的挣钱能力的丧失或降低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交通事故间接损失的赔偿原则

【法律分析】

全部赔偿原则。全部赔偿原则。全部赔偿原则是指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按照交通事故责任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全部予以赔偿,也就是赔偿实际造成的损失。

1、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全部按责任比例确定的数额赔偿。

2、全部赔偿包括赔偿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直接损失是现有财产的减少,间接损失是指因为交通事故而失去的可得利益,如因为交通事故使营运车辆造成停运的,应该赔偿其停运损失。全部赔偿原则要求不仅赔偿直接损失,对造成的间接损失也要赔偿。

3、全部赔偿原则不仅要对直接受害人全部赔偿,对间接受害人也要全部赔偿。间接受害人指交通事故致人伤亡依靠受害人抚养的近亲属,其生活来源丧失的,要依法对被抚养人承担全部赔偿。

4、全部赔偿应当包括对受害当事人为恢复权利,减少损失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承担.如对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的承担。

5、全部赔偿原则不仅包括赔偿财产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还有精神损害赔偿。

6、全部赔偿原则赔偿的是合理的损失,不合理的损失,借故增加的开支,不予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一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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