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管(代管什么意思)
本文目录一览:
- 1、行政区划中“代管”是什么意思?
- 2、代管跟直管有什么区别
- 3、代管是属于吗
- 4、下辖和代管的区别
- 5、为什么有些地级市管理下辖的县级市被称为代管?
行政区划中“代管”是什么意思?
依照我的理解是:(供参考)
我国的目前行政管理一般是:
中央政府(国务院)直管省、省直管地市、地市管区县
但是有些区市县由于各种因素由省级行政直管,省政府委托邻近或原管辖该区县的地区政府管理
就叫地区代管.
类似的 省政府代管计划单列城市(副省级) 还有区县代管 某些开发区等.
代管跟直管有什么区别
问题一:代管与直管有什么区别 代管和下辖有很多区别。
所谓代管,是指具有管辖权的单位或个人,通过口头或书面协议方式,把管辖权转让给没有管辖权的单位或个人,即不具有管辖权的单位个人依法受让某些管辖权,依法行使管理就是代管。代管形式,既有集体单位代管形式,也有个人代管形式。代管权限,以授权范围为限,通常既有代官物权,也有代管人权。
所谓下辖,是指本系统或本单位内部,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上级对下级的管辖。
代管和下辖的区别,主要是:一、行政隶属关系不同,代管双方无行政隶属关系,下辖双方具有行政隶属关系。二、管辖获得方式不同,代管权的获得方式通常由合同约定,下辖权的获得是由职责任务规定。三、管辖范围大小不同,代管的管辖范围通常只能是合同约定范围之内,下辖的管辖范围是则由职责任务规定的上级认为需要由其管辖的范围,比代管范围大。四、管辖时间长短不同,代管的时间通常由合同约定,一般都是有不确定因素或者随时都有可能解除合同、取消代管的,下辖权由职责任务规定,时间是长期的相对稳定的,一般没有解除权限的可能。五、管辖有无收益不同,代管有收益的事项,通常由合同约定收益的归属,下辖单位的收益是否分配、采取何种方式比例,一般由具有管辖权的上级来规定。
总之代管和下辖管理的区别是很大的、根本性的。
问题二:分管工作和代管工作区别 分管工作,就是兼管的意思,ab两公工作都管,代管工作就是本来一项工作不该你管,但是由于一些原因,比如有人离职,或者生病,暂替他管一下
问题三:代管和下辖有什么区别? 代管和下辖有很多区别。
所谓代管,是指具有管辖权的单位或个人,通过口头或书面协议方式,把管辖权转让给没有管辖权的单位或个人,即不具有管辖权的单位个人依法受让某些管辖权,依法行使管理就是代管。代管形式,既有集体单位代管形式,也有个人代管形式。代管权限,以授权范围为限,通常既有代官物权,也有代管人权。
所谓下辖,是指本系统或本单位内部,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上级对下级的管辖。
代管和下辖的区别,主要是:一、行政隶属关系不同,代管双方无行政隶属关系,下辖双方具有行政隶属关系。二、管辖获得方式不同,代管权的获得方式通常由合同约定,下辖权的获得是由职责任务规定。三、管辖范围大小不同,代管的管辖范围通常只能是合同约定范围之内,下辖的管辖范围是则由职责任务规定的上级认为需要由其管辖的范围,比代管范围大。四、管辖时间长短不同,代管的时间通常由合同约定,一般都是有不确定因素或者随时都有可能解除合同、取消代管的,下辖权由职责任务规定,时间是长期的相对稳定的,一般没有解除权限的可能。五、管辖有无收益不同,代管有收益的事项,通常由合同约定收益的归属,下辖单位的收益是否分配、采取何种方式比例,一般由具有管辖权的上级来规定。
总之代管和下辖管理的区别是很大的、根本性的。
问题四:项目管理和项目代管有什么不同? 每个项目的管理都有自己特定鼎管理程序和管理步骤。 (2) 项目管理是项目加强项目管理,落实管理目标总工办做为技术管理部门,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制定
问题五:县级直供直管供电企业和代管的有啥不同? 直管的工资效益是稳定的,一般比较高,代管的都是自负盈亏,工资按照效益来的,一般都比较低,你想啊,效益好还要代管么,直接直管了,所以一般代管的都是效益差,电网构架烂,人员臃肿,国家电网不愿意接手的县级供电企业
问题六:代管市是什么意思? 因为调整区划需要国务院批准,不好批。所以有了代管市。
为了整合区域经济阀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
问题七:什么是代管县,代管县有什么好处 在我国的行政区划和宪法当中县级市与地级市之间没有代管关系,这类关系其实是很多网友编造流传出来的。所谓的“代管市”其实就是地级市管理的县级市,与县、自治县和区(市辖区)同属于县级行政单位。截止2013年2月,中国大陆地区共有370个县级市。县级市有两大类,可以是由镇升格而来, 也可以是由县、省直管市区改制而来,前者面积狭小,一般为适域市,后者面积大,中国自1980年代以来,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城市化的步伐较快,大多数“市”都以撤县设市的方式建立。
问题八:代管县是什么意思 因为调整区划需要国务院批准,不好批。所以有了代管市。
为了整合区域经济,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
问题九:省直管县和县级市有什么区别 这是两个概念:
省直县(为经济改革产生的财政管理新模式形成的术语)
省直管县”体制是指: 省、市、县行政管理关系由“省――市――县”三级管理转变为“省――市、省――县”二级管理,对县的管理由现在的“省管市――市领导县”模式变为由省替代市,实行“省直管县”。实行省直管县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的发展步伐。
县级市(行政管辖区划概念,随着城市化进程撤县设市形成的术语,)
县级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名称,行政地位与县相同的县级行政区――市(城市),宪法所指的“不设区的市(即不设市辖区的市)”,县级市为省、自治区所设地方行政单位;作为区划术语,“县级市”自1983年开始正式固定下来。中国大陆自1980年代以来,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城市化的步伐较快,大多数“市”都以撤县设市的方式建立。
代管是属于吗
代管就是属于的意思。
代管市实际上一般是指县级市,这是为了更好的服务地区发展,加快区域一体化进程而广泛应用于政府实践中的治理手段。
一般而言,代管市的设置是指撤县设市后,行政区域均未变动,由所在省直辖,由所在地级市代管。
下辖和代管的区别
下辖和代管的区别如下:
1、代管指的是帮助别的单位临时负责管理。而下辖则是自己的下属单位。
2、代管的单位与自己单位一般没有隶书关系。只在自己辖区内。根据其它的单位委托。临时负责管理和指导。
3、下辖则是自己编制内的单位。接受自己的领导和管理。
为什么有些地级市管理下辖的县级市被称为代管?
对于这个问题,地理答啦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分析:
第一,在我国宪法上,地方政府分为“省、县、乡”三个层级。
注意是“三个层级”——第一级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二级是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第三级是乡、镇、民族乡。而不是“省、市、县、乡、村”五个层级!!!注意——不是五层而是三层!还要注意——这里的“层级”,是行政区划的层级,不是行政级别。
其中最容易让人误认为是一级行政区划的“地区、自治州、盟、地级市”,在宪法上或者法理上是不存在的!其中“自治州”是地方政府,可以管辖若干县、市;而“地区”、“盟”不是地方政府,只是省级政府的派出机构。“市”比较特殊,我们单独说。
第二,从隶属关系上来说,我国的“市”只有“直辖市”和“省辖市”两种。
在我国,“市”这种行政区划比较特殊,根据城市规模的大小、城市的职能、城市的地位,可以对“市”进行不同的归类。
根据城市的地位和隶属关系,可以分为“直辖市”、“省辖市”。
根据城市规模和区划方式,可以分为“设区的市”、“不设区的市”。
根据行政级别,可以分为“省级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副厅级市”、“县级市”。
也就是说,无论是什么“市”,在行政隶属上,要么归中央管,要么归省里管。因此,地级市也好、县级市也好,都属于“省辖市”。
第三,规模较大的市可以设区带县,但不能市辖市。
规模较大的市,比如直辖市、省会城市等,可以划分为若干个“区”管理,并管辖若干个县,设区是为了便于管理、带县是为了自身发展空间和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但并没有大市管辖小市的规定。也就是上面说的,无论是地级市还是县级市,都是归省里管的“省辖市”。
第四,撤地设市、市管县、地级市代管县级市,目的是为了便于管理。
开始我们说了,宪法上规定的地方政府只有省——县——乡三个层级,但实际中会有省(自治区)——自治州——县(市)——乡(镇),或者省(自治区)——市——县(区)——乡(镇)的情况(比如在海南省,就是省级政府既直接管海口、三亚等设区市,又直接管文昌、澄海等县和县级市)。
为了便于管理,省级政府在实践中将自治州、地区、盟、地级市这一级当做一个地方政府层级来管理,各项工作都是布置给地区、地级市,再由地区、地级市传达落实到县一级。
于是,县级市就被当做地区、地级市的下一层级进行管理了。
但是因为市不能辖市,所以地级市对县级市的管理不是直接“管辖”,而是“代管”,也就是代省政府进行管理的意思。
以上!
按照我国宪法第三十条规定:
第(二)点很明确: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就是说,省和自治区由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组成,这些行政单位都归省、自治区管。按照宪法的这个规定,自治州、县、自治县、市都归省、自治区管辖,《宪法》没有规定市管县,实际上是规定省管县,不但管县,也管市,市、县都归省、自治区管县。这是法律的规定。
但在实际上,却存在变通。因为我们的省、自治区有的确实太大了,比如广东、河南、山东等地,都有100左右个县、市,省管县根本管不过来,为此采取市代管县的模式。
比如福州市,下辖6区、7县(但平潭已由省里直管),6个区是福州市直接管理的地盘,亲儿子,法律规定的合法组成部分。而其他6个县呢?原本是由福建省管理的,但是福建省有六七十个县市,直接全部管,管不过来,就将县委托市来管理。但是,财政往往都是省里直管。
这种模式目前已经在事实上在全国存在,大家都差不多是这样,并且事实上把省、县(市)、乡地方三级管理,变成了省、市、县、乡四级管理体制,并且有自己统一的车牌、电话区号,比如贵阳的车牌开头是贵A,电话区号是0851。这种管理目前也遇到一些问题,就是层级太多,效率偏低。
国内也有特殊案例,比如:四个直辖市,就是四级体制,他们有区,有的已经没有县,都没有省,直接归中央管。特别是重庆市,除了38个区,还有县,这是真正的市管县,不是代管。又比如广东的东莞市和中山市,甘肃的嘉峪关市,河南的济源市等少数几个地级市,没有区和县,他们直接管乡镇和街道,等于也减少了一级。
之所以称为代管,是因为我国现行行政体制实行省管市制度,无论地级市(副省级市)还是县级市,统归省(自治区)管辖。这是定制。
我国现行政体实行五级制,即国、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市(自治州或盟)、县(区或旗)、镇(乡)。而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实施市管县体制之前,国家的行政体制只有三级,即国、省、县。县是由省直管的。县下设区(1958年改为公社),为县的派出机构,分管片区。但“一省管百县”很难,故每一省都分为若干地区,由省派出机构进行管理。这种机构在解放初期简称专署,随即改叫行署,后改称专区,最后改叫地区。
改革开放后,随着改革的深入,行政体制改革被提上国家的议事日程。八十年代初,国家蕴酿改三级行政体制为五级行政体制,将公社改为乡或镇,将地区改为辖县之市,并首先在辽宁省和江苏省试行市管县体制。而试验十分成功,遂于1983年起在全国推广实施。
在全国推行市管县体制之前,形成了一种体制惯例,即不设县级市,除直辖市外只设地级市。省内之市统归省直辖。这样,省辖市的体制就固定了下来。实施市管县体制后,省管市,市管县(区),县管镇(乡)的地方行政管理体制就变得清晰而顺畅。
然而,改革开放的成就陆续地让一些县的县域经济和城镇人口规模达到了国家高标准制定的“市”级标准,各地要求这些县撤县设市的呼声很高。国家顺势而为,将之设为省辖县级市,由原管辖市代管。
地级市代管县级市的这种体制,巧妙地解决了一系列政体问题。一,解决了县的级别不升而地位提升的问题。二,保持省管市的国家行政体制不变。三,保持辖县之市的原有实际权责不变。这样,既达到了县“升”市的目的,又不用因体制变动而增加 社会 成本。
市代管市的体制,在副省级城市也一样存在。比如广州市,在番禺、花都、增城、从化撤县设市后,广州的管辖改称代管。这种“代管”很了得,最终把四个县级市都管成了副厅级的市辖区。
所以,“代管”两字听来好似不顺,但它的功效可真利害呢!
为什么是代管?已经有不少人做了回答,我这里说点题外话。出现代管,完全是因为省一级政府能力问题,没有一个省级政府能管理辖区内这么多的县和县级市。现实中是四级政府即,中央,省,市,县。这四级政府职能不一样,中央和省两级政府都是宏观管理,而市县两级政府,要管市民吃喝拉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具体的事情。恰恰是省级政府不擅长管理具体事项,所以把这些事情下放给地级市政府代管。如果真正要实现省管县,首先省级政府要转变职能,让自己具备管的能力,而现在所谓的省管县,仅仅是省里管了县的财政和县领导的乌纱帽,其余一切都不管,这种省管县实在是太容易了。地级市政府管县和县级市,不是自己争取来的,而是省里不愿意管这些琐事,主动让渡给地级市政府的。
我个人感觉应该取消省级编制,有没有都无所谓,有了多层领导,多养活一大批公务员,就直接中央、地市、县区,这样管理更直接,而且一旦有了省会城市,就像吸血鬼一样,省里把优质的资源都向省会城市倾斜,其它地市甚至连喝汤的份都没有,所以才造就了很多吸血鬼一样的省城。
打开中国的行政区划图,各个省几乎都是一市独大(除了极个别的省份如江苏、辽宁、广东),所有的教育、医疗、交通资源都在省城。就拿医疗资源来说;本已经严重不足的省会城市医疗机构,还要应对其它地市的群众来就医,为什么?就是大医院,知名大夫,专家,都在省城。莘莘学子也大部分会选择去省城或者比省城更大的学校去读书,为什么?因为好学校都在省城或者省城以上的城市,而且毕业之后大部分人也都不愿意再回到小地方,因为好单位,大型公司,跨过企业也都集中在省城,甚至有些地市坐火车或者飞机都不方便,必须要到省城乘坐交通工具,才能抵达目的地,致使省会城市本已拥挤不堪的交通更加拥挤。
取消省级编制最大的好处就是各个地市通过自己的努力大家均衡的发展,公平竞争,优势资源不是用行政资源来配置,各个地市都有自己的特点,可以依靠个自的努力来发展自己,最起码给所有城市一个公平发展的机会,这样也不会出现大规模的机动车限行、限购、禁行、禁购现象,房地产行业也可以良性发展,国家也没必要出台大规模的限购错失,因为资源合理配置,也不会出现大面积的人都往大城市拥挤,大家都可以有一个更加合理的生存和竞争的良好空间。
我国现在的行政区划,市有4种类型:
1、省级的直辖市,我国现在有4个直辖市:京、津、沪、渝。
2、副省级市(一般是省会、首府城市,过去称为"计划单列城市"),例如成都市、西安市。这种市下辖区、县、县级市。
3、地区级市,例如绵阳市。这种市下辖区、县、县级市。例如:绵阳下辖两区(涪城区、游仙区);下辖六县(三台县、盐亭县、梓潼县、安县、北川县、平武县);下辖一市(江油市)。
4、县级市,例如成都市管辖的简阳市、崇州市,这种市下辖乡、镇、街道办。
在我国,一直以来实行的都是三级管理体制。这个很合乎实际,也很适应我们的国情。具体说来,就是中央管省,省管市县。而且按理,县和市其实是平级的,只是市较偏重于工业,县则多偏重于农业。为了便于管理,我国从上世纪五十年代设立专属行政机构,其功能是管辖周边县域,这可说是真正意义的“代管”,但作为
市级机构,还是有省直接管辖。现在则由市扮演地级来管辖县,却也管辖了某些市,这个其实有些不合乎道理。不论大市或小市,原则上都应有省来管辖。而出现
“市管市”的情形,从理论上讲是说不通的。大概正是由此,才出现“代管”一说。当然也不排除实际上的“直管”
情形。以上探讨,仅个人看法。谢谢!
本质上还是一个行政成本问题。
中国在理论上是三级管理体制,也就是中央、省、市和县。原则上讲,市县都是直接归属省政府管理的。县级市本质上还是县。但这样一来,省政府的管理成本呈几何级数上升。因此不得不在事实上推行四级管理体制。也就是省政府管理中心城市,中心城市管理周边县。因为和理论上冲突,所以不得不使用代管的名义。
那么究竟是省管县好,还是市管县好?东部地区市管县好,中西部地区省管县好。原因非常简单,东部地区的地级市普遍财政较为宽裕,不会截留上级给县的拨款,有些地方的地级市为了促进下属县的发展,还会向其增加市级财政转移,对于下属县的发展很有好处。中西部地区的地级市普遍财政拮据,截留上级给县的拨款现象非常普遍。
这个中国存在地级市的话题,要知道,中国太大人口多, 历史 上都有州府就是现在的地级市,皇权不下县,只到州,就是州府管县的。一些国家没有那么大,人口没有那么大,如越南的一个省就相当于我们的地级市那么大,就不存在地级市管辖问题,中国需要, 历史 上都有州府的事实,地级市就是过去的州府,管县,高一级,再上去才是省,这么行政架构的地级市必须存在的, 历史 上都有的。如八闽,就是 历史 上福建八个州府,现在是九个,一些国家就是这个的一个省那么大,他们的省就是我们的地级市那么大。
因地级市并不是一个行政等级划分,是省派机构——专著所驻县市的民间俗称。专著是省属机构,代表省级,行使省的权利。专著在执政时,由于人手问题,须要所驻县市的人员协助。得出代管一词。意思是代省管理。在 历史 上,派出机构有的成变成一个行政等级,比如州,路,有的却没有成功,比如道。地级市(即省派出机构)到底会不会成为一个行政等级,那就是未来的事了,依据 历史 ,成功率比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