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什么标准(选拔任用干部的条件)
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根据《守则》得知,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以下是对"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什么标准"的详细解答!
文章目录
- 1、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坚持什么
- 2、选拔任用干部要遵循的"四个坚持"导向是什么
- 3、选拔任用干部必须突出什么标准
- 4、选拔任用干部的条件
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坚持什么
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根据《守则》得知,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强化党委(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选拔任用干部要遵循的"四个坚持"导向是什么
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必须遵循: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2、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3、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
4、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条件下,组织部门作为“管党员的党员”、“管干部的干部”,要始终把公道正派作为立身之本,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坚持一个标准贯到底、一把尺子量始终,突出“四个坚持”,切实担负起为党优选干部、育强人才、管好队伍的重要使命。
选拔任用干部必须突出什么标准
法律分析: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办事的原则。必须符合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坚强领导集体的要求。
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二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民主集中制;
(六)依法依规办事。
选拔任用干部的条件
一、选拔任用干部的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积极投身于科技事业,有强烈的进取精神和奉献精神。
2、坚持实事求是,能够理论联系实际,讲真话、办实事、求实效,工作有实绩。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具有胜任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团结同志。
二、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
1、民主推荐。选拔任用干部应按工作需要和职位设置,由党组确定工作方案并主持,办公室组织人事干部实施。民主推荐包括个人自荐、群众推荐、处室推荐或局领导成员推荐,推荐者应真实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
2、组织考察。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党组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应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全面准确地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注重工作实绩。考察后由考察人员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3、集体决定。选拔任用干部由局党组研究作出任免决定。集体研究前,书记可以与分管领导进行酝酿,充分交换意见;研究时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表意见,并实行无记名票决制。
4、任前公示。经党组研究拟提拔任用的干部,通过公示函在局机关内部予以公示。内容包括拟任用职任及基本情况,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内实名反映举报的问题,及时予以调查,并向党组汇报,由党组研究决定是否任用。公示无异议,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