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顶格加征关税后,上汽集团:将要求欧盟委员会举行听证会,进一步依法行使抗辩权
抗辩内容包括:
欧委会反补贴调查涉及商业敏感信息,例如调查要求配合提供与电池相关的化学配方等,超出正常调查范围。
欧委会对于补贴的认定存在错误,例如将给予国内消费者的新能源购车补贴纳入在欧盟销售的补贴率计算。
欧委会在调查过程中忽略了上汽提交的部分信息和抗辩意见,基于《反补贴基本条例》第 28 条所谓的“不配合调查”,作出不利推定,虚增了多个项目的补贴率。
欧盟从当地时间 5 日(周五,今日)起对来自中国制造、出口至该地区的电动汽车征收最高 37.6% 的关税,在为期四个月的“窗口期”内(哈迈百科注:最终关税将于 11 月开始征收,今天开始征收的是“临时关税”),预计中欧双方将继续进行密集谈判。
根据欧盟的“反补贴调查”,上汽集团将在现有的 10% 关税基础上被额外征收 37.6% 的关税,吉利和比亚迪将分别被额外征收 19.9% 和 17.4% 的关税。
其他配合调查但未被抽查的中国电动车生产商将被额外征收 20.8% 的加权平均关税,而未配合调查的企业将面临 37.6% 的额外征税。
窗口期内,欧盟成员国将投票决定是否将临时关税转换成为期 5 年的正式关税。欧盟和中国政府仍在通过技术层面的讨论,寻求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解决方案。与 2024 年 6 月 12 日预先披露的税率相比,根据相关方对计算准确性提出的意见,临时关税略有下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