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停留90天签证
马来西亚签证一般的有效期为90天,可停留时间为30天。具体有效期还需要看签证类型。
普通签证:发给来马旅游、从事商务考察活动和探亲访友的外国公民。有效期3个月,一次入境可停留30天。普通签证系一次性签证,一般不能延期,除因健康原因、航班问题而不能及时回国,可凭有关医院和航空公司出具证明函到马移民局办理签证延期。
工作签证:招聘公司必须是马外籍雇员服务处(ESD)下的注册公司,必须提供符合条件的有效雇佣合同并达到相关工资要求。须由马公司先向移民局申请,获准后,由马移民局通知申请人所在地所属的马驻华使领馆发放签证。有关人员来马后,再到马移民局换领相应种类的长期签证。
学生签证:来马目的为教育及学习,申请者必须被马来西亚政府承认的学校录取。须由马学校先向移民局申请,获准后,由马移民局通知申请人所在地所属的马驻华使领馆发放签证。有关人员来马后,再到马移民局换领相应种类的长期签证。
亲属签证:一般由在马工作、学习、居住的亲属事先向马移民局申请。申请此类签证需要提供的文件较多,如亲属关系证明、在马工作、学习和收入证明等。
过境签证:已有第三国签证和联程机票的,可在吉隆坡国际机场、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等申请过境签证。申请人必须通过同一机场出入境且目的地不能为飞抵马来西亚前的国家,过境签证一次有效,停留期不超过5天。
落地签证 (VOA) :申请需符合以下条件
(1)须从泰国、新加坡、印尼或文莱抵达的符合资格中国公民,并持有上述三国的有效签证。
(2)须经由吉隆坡国际机场 (KLIA 及 KLIA2)、槟城国际机场、新山士乃国际机场、沙捞越古晋国际机场、沙巴亚庇国际机场、吉打浮罗交怡机场、吉打黑木山出入境检查站、沙捞越美里国际机场、沙捞越双溪都九出入境检查站、纳闽渡轮码头和雪兰莪疏邦苏丹阿都阿兹沙国际机场等12个口岸入境。
(3)须持有回程机票及至少1000 美元的现金、支票或达到该数额的信用卡、借记卡或马国家银行认可的电子货币。
(4)核发落地签证须收取马币200元。
(5)且签证有效期为15天,不得延长。
二、过境签
过境签证指的是公民取得前往国家(地区)的入境签证后,搭乘交通工具时,途经第三国家(地区)的签证。过境签不等同于免签。
办理地点:
马来西亚过境签只能在吉隆坡机场办理,其他地方都不可以,在吉隆坡机场的KLIA1、KLIA2都可以办理,理论上二十四小时皆可办理。
如果你只是到吉隆坡转机,不做停留,还是联程机票的话就不用办理过境签证如果不是联程机票,无行李托运,在转乘通道有所乘坐航司的值机柜台也不用办过境签证。但是如果是非联程且有行李托运就要办理过境签证。
办理条件:
1. 持中国护照,且回国时护照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
2. 持第三国签证和前往第三国的机票。
3. 单次有效,在西马(吉隆坡、槟城、兰卡威、热浪岛、新山等地)停留最长不超过5天,不可前往东马(仙本那、古达、沙巴等地)。
4.往返都从吉隆坡前往第三国,两次签证时间没有任何限制,只规定停留时间不能超过5天。
提示:如持有有效且未使用的马来西亚签证通常会被拒绝申请过境签证。
语音朗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