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辟制和察举制的区别(察举制征辟制区别)
察举制征辟制的区别是选拔人才的方式不同。 1、察举制采用自下而上的选拔方式 “察举”是指中央和地方高级官员将经过考察的优秀人士推荐给朝廷,以备录用,又叫“荐举”。察举制不同于以前先秦时期的世官制和从隋...,以下是对"征辟制和察举制的区别"的详细解答!
文章目录
- 1、察举制征辟制区别
- 2、征辟制和察举制的区别
- 3、九品中正制和察举征辟制的具体差别
- 4、请评价汉代的选官制度(察举制与征辟制)
察举制征辟制区别
察举制征辟制的区别是选拔人才的方式不同。
1、察举制采用自下而上的选拔方式
“察举”是指中央和地方高级官员将经过考察的优秀人士推荐给朝廷,以备录用,又叫“荐举”。察举制不同于以前先秦时期的世官制和从隋唐时建立的科举制,它的主要特征是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
2、征辟制采用自上而下的选拔方式。
“征辟”指朝廷或三公以下召举布衣之士授以官职,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叫“征”,三公以下高级官吏聘布衣为自己幕僚属官叫“辟”。所谓“徵辟”,就是征召名望显赫的人士出来做官,皇帝征召称“徵”,官府征召称“辟”。
征辟是中国汉代擢用人才的一种制度,主要包括皇帝征聘和公府、州郡辟除两种方式,又称“辟除”。辟召制在东汉尤为盛行,公卿以能招致贤才为高,而俊才名士也以有所依凭为重。在汉代的选官制度中,征辟作为一种自上而下选任官吏的制度,地位仅次于察举。
征辟制和察举制的区别
首先,选择顺序不同
1.审查制度:审查制度采用自下而上的选择方式。
2.征收制度:征收制度采用自上而下的选拔方式。
第二,方式不同
1.考试制度: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高级官员向朝廷推荐经过考察的优秀人士进行任用。
2.征收制度:朝廷或三公以下召布之人授官职,皇帝招募社会名流召征,三公以下高官聘布召其幕僚、官员。
第三,特点不同
1.考试制度:考试制度有利于吸引各类人才;考试制度有利于中央集权,这一点比军事制度更明显。
2.征收制度:虽然做官的人数不多,但通过皇帝的招安和高官的罢免,对应试者给予特殊的礼遇,可以使一些不愿意做官的士子、学者加入封建统治阶级,统治者也可以借此获得求才之名。
九品中正制和察举征辟制的具体差别
所谓察举,就是由州,郡等地方官,在自己管辖区内进行考察,发现统治阶级需要的人才,以“孝廉”“茂才异等”“贤良方正”等名目,推荐给中央政府,经过一定的考核,任以相应的官职;所谓征辟,是由皇帝或地方长官直接进行征聘。由于东汉中后期,宦官专权,政治腐败,察举选官名实不符,很难选拨到真正的人才,同时,汉末以来,战乱频繁,“人士流移,考祥无地”使察举制无法实施,于是曹操在军阀混战过程中,实行“唯才是举”,广泛吸收人才,曹丕称帝后,为使“唯才是举”这一选举原则得到全面贯彻,根据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创立“九品中正制”察举制征辟制是九品中正制的前身,所谓中就是一个官职名,有名望的推荐官,均由朝廷担任高级官员的本地人充当,负责考察本地士人的家世门第和品德才干,评定等级,即“品”。
请评价汉代的选官制度(察举制与征辟制)
汉代察举制度,严格地说是从文帝(公元前179-前157年在位)开始,他下诏要求「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并且定下了「对策」(考试)和等第。武帝时「察举制」达到完备,各种规定相继推出。其后,各种科目不断充实,特别是有了统一的选才标准和考试办法。考试是汉代察举制度的重要环节。被举者经考试后,由政府量才录用,这样既保证了选才标准能贯彻实行,选出真正的人才,还能保证竞争的相对公平,令下层人士有进入国家管理层的可能。随着考试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到隋唐以后更发展成「科举制度」,这一制度实行了1,300年之久,成为中国重要的选官制度。评价:西汉时期;为国家选拔了优秀人才,扩大了政权基础,维护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东汉时期擦举内容发生变化,而且由地方贵族地主控制,形成了累世公卿局面,是导致后来分裂和军阀割据的原因之一 征辟是汉朝封建统治者为搜罗人才、以加强统治而采取的特别措施,相对于过往商的“世卿世禄制”、秦的”军功授爵制“是一种进步。尽管由此入仕者的数量不多,但它通过皇帝征聘和高官辟除的方式给予应征者以特殊礼遇,可以使得一些本不愿为官的硕学名儒之士加入到封建统治阶层中来,而且统治者也可以籍此沽得求贤之名。所以征辟作为对察举制的补充,它和察举一起构成了汉代选官制度的总体。